该事件所涉行为系较为严重之
刑事犯罪。
简称“
帮信”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个人或企业在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于信息网络从事非法
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信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参与提供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等帮助,如果此类行为达到
情节严重程度,相关
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明确知晓他人正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仍故意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以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形式提供协助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判
处罚款;
若单位同样违反上述规定,还需接受
罚金处罚,并且对负责管理的领导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参照第一款标准予以惩罚。
倘若此前述两种
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其他罪行,则应遵守处罚较重的规定,按其罪恶严重性
量刑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