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问题,答案并不具备确定性。
在
取保候审制度启动之后,检察机关通常会提出
传唤,此举主要是为了核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事实和情况,而作为被取保候审人员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便是及时地返回案发现场并接受质询。
在追究
刑事责任的过程中,为了确保
刑事诉讼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安及司法机关均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保候审、
拘留以及
逮捕等一系列强制性的措施来应对各类
犯罪行为。
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案件的调查工作,相关司法机构亦具备召唤
当事人出席
听证或者法庭陈述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