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的判罚细则中,拘禁期限通常规定在24个小时内。
但是以下五类情况并不受此限制,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在过去的三个月内,有三次或以上的非法拘
禁行为,或一次非法拘禁了三个人或更多的人;
2.非法拘禁他人,并且还采取了捆绑、殴打、
侮辱等方式进行;
3.非法拘禁过程中,导致
人身伤害、丧失生命、精神失常等后果;
4.为了
追讨欠款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前述任一一种情节的;
5.司法工作人员为获取真相,对明知是无辜人员进行非法拘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