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自用人单位开始聘用
劳动者之日起,若超过了一个自然月但不足一整年,仍未与其签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按照每月二倍之
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款项。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其签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选择通过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起诉讼,要求该单位支付因未
签订合同而产生的
双倍工资赔偿,如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未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事宜及未支付
加班费用等问题,亦可以将这些事项一并提交申请予以赔偿。
此外,若用人单位拒绝签署
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一旦通过调查核实,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利责令用人单位对所涉及问题进行修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等相关
行政处罚措施。
如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未能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工资损失、
工伤、医疗等权益受到损害的,除了需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之外,还需额外负担总金额25%的赔偿费用。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也有权进一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以及进行法政上的惩处等各种措施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