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当事人背负着巨额
债务却无法按时偿还,选择暂时离开避债,这是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
作为债权方可以依法申请将债务方认定为失踪人士,如此一来,担任
代理职责的相关人员便必须动用失踪者的个人资产来
偿还贷款,或是直接向位于
债务人原本居住地方或其资产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此来展开全力的讨还债务行动。
因此,在提出起诉之前或者在起诉期间,
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提交
财产保全申请,对被告方的相关财富进行冻结和封存,以便保障自身权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
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
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