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间所签署的
欠条,只要其内容清晰明确,且满足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合法有效性要件,则仍具有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了
民事法律行为之有效要件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首先,
行为人为具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且明确;
最后,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
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亦不能违背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同时,根据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若某项民事法律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如果该强制性条款并未直接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该行为仍然是有效的。
此外,任何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均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