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离婚问题,若男方坚持不肯同意,
当事人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解除婚姻关系;
2、根据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当夫妻一方存在法定
结婚条件被破坏或者异常情况发生时,并且经过调解无果的时候,应当允许
离婚得以实现;
3、同时,为了维护女性的正当权益,法典也明确了在女方怀胎期间、分娩结束后的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以内这三个时间段,男性是不得
提出离婚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