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
医疗保险费用比例的相关信息如下:
针对服务年龄段在35岁及以下的灵活就业人群,以在过去一年中本省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作为他们的医疗保险缴费基准,在此基础上,其缴纳比例从原先的4%降至了如今的3.4%;
而对于年龄超过35周岁的灵活就业群体,同样以上述的标准作为他们的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然而,在这个基础之上,他们的
缴费比例则从原本的5%下降到了现阶段的4.4%。《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