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在其伴侣患病期间,未能提供适当护理属于
违法行为,然而,这种行为通常并不涉及到
刑事责任层面上。
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具有相互
扶养的合法权利与义务,具备
抚养能力的一方应主动承担这一义务,尤其是在彼此身患疾病或劳动能力严重丧失之际。
因此,在丈夫处于患病状态之下,身为他的配偶,女性理所当然应该给予充分照顾。
若丈夫失去独自生活的能力,而作为伙伴的妻子未尽
抚养义务,那么会被视为遗弃行为,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触犯遗弃罪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