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洽谈协议进行解决。
双方
当事人需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相互理解与体谅,协议确定如何解决双方之间的纷争。
2.通过调停方式解决。
在保持平等、自愿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促使双方面对面地协商,最后自行达成一致意见来化解矛盾。
3.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权威性的判决《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