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形下,
当事人被判处
刑事处罚的可能性较小(特别是在国内,
信用卡金额通常不会超过50,000元人民币。
在此额度范围内欠款的情况并不足以促使法院作出正式的
刑事判决)。
然而,如果
借款人拖欠行为较为恶劣且
情节严重,那么他们很有可能需要接受短暂的
羁押或
拘留。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行为将会给借贷人带来极大的信誉损害——其信用记录将因此被列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信用卡用户"黑名单"中。
这无疑将对个人未来申请包括贷款、信用卡等各种信贷业务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