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夫妻离婚手续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以双方达成协商为前提,其条件包括需要确保婚姻关系产生
法律效力、
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自愿的意愿、必须签订具备
合法性的
离婚协议以及由当事人亲自提交
离婚申请等等。
其次,如果是通过
诉讼程序进行
离婚,则需
保证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有效、当事人亲自提出
诉讼请求、证明夫妻关系现已无法恢复和谐状态、并经过调解无效的认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