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身处
受害人身躯各部位遭受创伤时,其相对应的
轻伤鉴定标准亦会有所区别。
此类差异主要涉及的是颅脑与脊髓损伤、面部与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腔损伤、腹腔内损伤、盆腔及其周边组织器官损伤、脊椎四肢损伤、手指损伤、皮肤表面损伤等等各类伤情。
同时,这些伤势又可依据严重程度进一步区分,具体表现为
轻伤一级与
轻伤二级两种类型。
例如,以手指损伤这一常见情况来看待,可以理解为个体在工作生活中的常见伤势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
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