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可以选择向法院
申请离婚调解程序。
相较于传统的
诉讼程序,
离婚调解不仅能够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帮助您在友好和平和的氛围中解决婚姻问题,维护家庭和谐。
无论是您亲自提出申请,还是允许法院依法自行启动调解程序,都将为您带来更加便捷舒适的体验。
其次,如果您与配偶之间依然存在协商的可能,那么建议您双方共同前往法院申请诉前调解。
在这个环节中,您需要告知法院你们已经达成了
离婚协议,包括
孩子的抚养权、
财产分割以及
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均已得到妥善的商议和解决。
这样,法院便会迅速的为您安排合适的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案件的办理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