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
保证当事人在受到
刑事指控时能获得必要的保护,同时也预防其在未经司法程序允许的情况下逃跑或毁灭
证据等行为。
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由公安机关制定的监督监管措施。
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核心权利,其目的在于确保未被
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改变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出庭辩护和听从法庭判决,从而与其他未
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当事人分开。《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