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律师服务之收费规定采用市场调节价格体制。
而具体收取金额则需根据
当事人与
律师之间自行协商达成。
关于
代理案件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1)根据
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来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a)以计件收费的方式进行,即每处理一件案件收费标准介于3000至15000元人民币;
(b)亦可依照标的物价值的比率来进行收费,例如,标的价值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时,收取比例为10%(最低收费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若标的价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则收取比例为6%;
倘若标的价值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收取比例为4%;
若是标的价值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那么收取比例就仅为2%。
该收费方式是基于当事人争议标的物价值的差异逐步累加计算得出。
(2)如涉及到再审或
申诉案,需分别按照某一诉讼程序阶段所设定的收费方式以及收费标准来收取律师服务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