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草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如下:
1.针对耕地的征用,其中旱田的平均征收补偿费为每亩53,000元,水田的平均补偿费则高达每亩90,000元,菜田的平均补偿费更为惊人,达到每亩150,000元。
2.而对于基本农田的征用,其补偿标准也十分可观,旱田平均每亩的征收补偿费为58,000元,水田的平均补偿费更是高达每亩99,000元,菜田的平均补偿费同样刷新了我们的认知,达到每亩156,000元。
3.在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征用方面,其平均每亩的征收补偿费则达到了138,000元之高。
4.对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征用,其平均每亩的征收补偿费亦为136,000元。
5.至于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被充分开发利用的土地,其平均每亩的征收补偿费相对较低,仅有21,000元。
至于房屋地上物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1.关于房屋的补偿,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楼房每平米的补偿补偿为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的房屋每平米的补偿为2,800元,砖瓦房和平房每平米的补偿分别为2,400和1,900元。
2.而其他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则包括:
仓库每平米的补偿为920元,室外的水泥地坪每平米的补偿为165元,沼气池每个的补偿为4,600元,厕所每平米·的补偿为190至300元不等,猪鸡舍每平米的补偿为150至260元不等,塑料大棚每平米的补偿为165至280元不等,菜窖每平米的补偿为1,800至330元不等,砖石墙每延长米的补偿为190元,格栅每延长米的补偿为450元,大门楼每个的补偿为2,400元,饮用水井每眼的补偿为1,000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
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建房、提供
安置房或者
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
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