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强制措施时,我们需遵循一套严谨精密的流程:
首先,应有申请人提出案件申请;
其次,符合生效法律规定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均须无条件履行;
再次,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随后,若申请人对法院决定持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最后,法院将向
被执行人发送
执行通知书,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