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拆迁过程中所出现的租赁
合同纠纷与日常生活中普通意义上的租赁合同纠纷存在明显差异,其关键之处在于,出租方在提起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时所追求的目标并不是因履行
租赁合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而是希望借由这一
诉讼程序来实现解除租赁合同的愿望,进而尽可能地降低甚至完全规避对于
承租方的
拆迁安置补偿责任和义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
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
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