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车导致他人受伤的事故,即为
交通事故,作为
肇事方应当主动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
然而,在行使赔偿义务之前,必须对该起事故进行责任划分,以便确定各
责任人所应负担的赔偿比例。
以下将列举在事故中可能产生的各项
损害赔偿项目以及具体金额:
1.
医疗费用;
2.因治疗而导致的
误工费用;
3.住院期间所享受的伙食补贴费用或其他类似的餐饮费用;
4.照看伤病员需要支付的
护理费用;
5.对残疾人士专门提供的生活津贴;
6.用于更换残疾人所需辅助工具的费用;
7.
丧葬费用;
8.对死亡者
家属支付以补偿其失去亲人的痛苦;
9.对未成年的被
抚养人支付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质量的生活费用;
10.为处理该次车祸所发生的
交通费用;
11.为处理该次车祸而在酒店或旅馆所产生的住宿费用;
12.轿车或其他车辆的维修费用及其他意外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