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关
交通安全法制的规定中,未持有相应执照而擅自
驾驶机动车辆乃是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这类行为不仅容易引发各类
交通事故,还会对社会
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针对无证驾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有关部门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严肃处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式介绍:
第一,
无证驾驶员的行为本属
违法性质,如果不幸被交警同志现场查处,轻则需缴纳两百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重则可能同时面临被处以罚款和
拘留的
处罚;
第二,一旦无证驾驶的行为被当场拦截,若
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采取逃避手段乃至酿成更为严重后果者,负责处置此事的交警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甚至有权暂时收缴其驾照;
第三,在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方面,须明确所有肇事者在这场事故中所负之责。
若由此类行为致他人受到伤害,需依据事故
受害人受伤情况之轻重,来合理判定
责任人所背负的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
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