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公布之后,您可尝试采取下列步骤:
首先,若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
责任认定持有不同看法,您有权在接收到该结论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的交警部门申请复查。
其次,若是对责任判定无异议,您亦可请求交警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其中一方
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的情况下,受损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要求相关
责任人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在损害赔偿过程中,应当遵循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
赔偿额度范围内进行全部赔偿的原则,待超出部分再由对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赔付。《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