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认定申请事宜,现行
法规允许个人自主进行申报。
首先,当员工遭受事故造成身心伤害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检验确诊为职业病后,依据职业特点,雇主单位须在
意外事件发生日或确诊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尽快向服务覆盖全区域的
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在这关键时期内遇到特别情况无法如期办理,应立即报告给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并征得他们的同意与批准,这样可以将申请时限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