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补偿费用于弥补被
拆迁房产所有者的
经济损失,具体采取的方式是依据被拆迁房产的结构以及其损耗程度进行档次划分,且以每平方米的价格作为基准来计算。
第二种,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由于
拆迁导致的被拆迁房屋居民的暂时居所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的不便,这个补偿费用会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数按照月份给予补贴。
第三种,奖励性补偿费用于激发被拆迁房屋居民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配合相关单位工作或者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外区域或者选择不接受拆迁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这些补偿费用通过各地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及相关法律政策来逐项设定标准。
拆迁补偿价格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共同构成,具体公式为:
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做出
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内容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征收房屋引发的搬迁和临时安置需求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而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需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以激励被征收人遵守政策规定并积极参与协助。《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