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家暴相关的
离婚案例中,以下
证据至关重要:
首先,
报警记录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这种报警行动既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执行,也可以由目击或知晓
家庭暴力现场情况的邻居代为完成。
其次,
验伤报告也是举足轻重的证据,因为法律通常要求,家庭暴力事件结束后必须形成轻微伤及以上的伤害结果,因此,家庭暴力事件中的验伤报告便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依据。
第三,
证人及
证言的作用也不能小觑。
您可以邀请掌握事实且有意愿出庭作证的邻居前往法庭发表证词,这样一来,
证人证言很可能将会构成指控家庭
暴力行为的有力证据。
最后,认罪书亦可作为书面证据直接提交给法院。
此类文书包括加害者在
诉讼之前,基于惭愧之心、期望维系婚姻关系等动机而向受害者发出的道歉信(如悔过书)以及
保证书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