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妻子的岀轨行为导致离
婚后财产分配问题,是否应该将财产分给对方关键在于这些财产本身的所属权。
若这些财产是在
离婚前就已被确认为
当事人的
私人财产或是
共同财产之中属于个人份内的部分,那么如何处置这些财产,包括是否赋予其妻子份额,都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
但是,若面临的财产原本就是夫妻共有的,那么财产的分割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一,通常而言,由于单方面的脱
离婚姻关系而出现的
财产分配问题(即因妻子岀轨离婚)并不妨碍共同财产的整体分配。
具体到实际操作层面上,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来解决对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
至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则可以提交至当地的司法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在
子女抚养、女方保护和
无责方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考虑下进行裁决。
第二,倘使岀轨方已经与他人
同居,或者在公开场合以夫妻身份居住,甚至存在构成
重婚罪的事实,此类情况下,岀轨方的行为无疑被视为有过错方,那么无
责任方便有权利向对方要求
赔偿。
同样的,在涉及财产分配的过程中,也应当优先考虑并照顾到无辜的受害者——无过错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