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委托合同和
承揽合同之间的显著差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通常情况下,承揽合同是由承揽方和定作方之间按照合同约定来实现其义务内容的,而委托合同却更多表现为委托人直接引导受托人及其
代理人针对第三方
当事人开展相应的
法律行为活动;
其次,在承揽合同中,风险责任主要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由承揽方承担,然而在委托合同中,风险责任则始终由委托人独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