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0万元以下的
律师代理费用,其范围约在人民币7,500到8,400元之间,详细的金额可以与负责此项案件的
代理律师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
然而,针对涉及
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则须遵守上述收费额度减半的规定。
就
民事诉讼及
行政诉讼方面来看,服务费用通常处于如下水平:
自100001元至1000000元人民币部分,收取4%至5%的
代理费用,法院对
诉讼事项的受理费用,即所谓的“
诉讼费”,约2300元人民币;
如
当事人在
起诉前或审理过程中需要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则相应地会产生
申请费一项,共计人民币1020元(同时,申请人仍需提供与其申请保障物价值相匹配的
担保物作为补充)。
当
纠纷中的
胜诉方
申请强制执行时,应承担的
执行费用大约是人民币1400元(这笔费用将由
败诉方也就是被执行主体来支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
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
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申请
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
自诉人、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
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