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乃指通过
暴力、威胁等手段对他人实施并强迫进行性接触的
违法行为。
该
犯罪主要侵害了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
受害人身心的自由权利;
其二,受害人的
个人隐私权以及尊严;
其三,受害人的
名誉权。
在客观层面上,本罪主要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或是其他手法来逼迫、强迫他人与自己发生身体接触。
从
犯罪构成来看,本罪的主体应为完全
刑事责任能力人,即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具备正常思维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
此外,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出明显的
犯罪故意,具体来说就是以
行为人自身的性需求驱使他人与其发生性接触的行为。
然而,这并不包含强奸的意图。《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