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首付是否能够退回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购买人支付了商品房的首付款,即是表明他们已经签署了相关房地产交易协议,并且由此产生了具有法律效应的约束力。
如果是购买人主观方面的原因导致他们产生了
退房的意愿,那么他们不妨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议解决方案;
但若无法达成协议,那他们便需根据合同中的明确规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若是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被判定为无效,购买人则有权选择退房并向卖主索回已支付的首付款。
倘若买卖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选择解除购房合同,购买人同样享有退房的权利,同时也可请求卖主返还
购房款项。
最后,当房产
销售合同生效后,若卖方未能履行其应尽之义务,从而导致
合同解除,那么购买人得以选择退房,同时还能收到退回的购房款以及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
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