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
拆迁过程中的子女
财产分配问题,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我们必须遵循公正且合理的原则予以评估与划分。
值得强调的是,拆迁
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以及规划减免等法律优惠政策,成为其区别于普通住房的独特之处。
由于不同区域针对拆迁安置房的政策差异较大,加上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拆迁单位为实现高效拆迁,可能会采取尺度差异较大的执行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需要权衡判断该区域内的普遍证词及个案的具体规定,以尽可能确保分配过程的公正合理性。
针对
遗产分配问题,我们应当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准则:
首先,依次
继承遗产份额的同一顺序的
继承人之间的分享比例应保持大致均衡;
其次,对于那些在生活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并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当给予适当程度的照顾。
须指出的是,继承人仅当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时才可在遗产分配上得到额外关照;
再者,对被继承人承担主要
赡养责任并且与之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应当拥有更多份额,但此处的“更多”并非强制要求,而是从人性关怀角度出发的;
最后,如果继承人具备
扶养能力,但未履行扶养义务,那么他们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不分得任何遗产甚至应当扣减适当份额。《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