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不涉及
财产权属
纠纷的各项法律事务,我们提供以下不同种类的服务价格:
800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次;
而针对那些涵盖或涉及明确财产权属状况的案件,我们所设定的基础服务费用在每次案件中为1000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
对于争议财产
标的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如何进行收费呢?具体采取试行以下的比率式分段累进制计算方法来确定款额。
争议标的物价值在10001元到10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部分,将按照5%至6%的比率计算支付;
而当争议标的物价值介乎100001元至1000000元人民币之际,这一部分的收费比率则调整为4%至5%;
至于争议标的物价值超越1000001元人民币并达到5000000元人民币的区间范围内时,收费比率依旧维持在3%至4%范围;
一旦争议标的物的价值超越了5000001元人民币,收费比率将是2%至3%之间;
最后,若争议标的物的价值以10000001元人民币起步,并持续上升直到最终达到50000000元人民币以上时,那么收费比率将固定在0.5%至1%间。
(二)就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服务价格而言,我们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在没有涉及财产权属纠纷的背景下,
消费者需支付1500至12000元人民币/次的费用;
然而,如果涉及到明晰的财产权属状况,服务费用需要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权属
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收费标准的70%来收取,并且最低付款金额必须为2000元人民币。
其次,在审判阶段选择我们作为
律师的消费者,我们提出以下的价格政策供参考:
在不涉及财产权属纠纷的背景下,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我们将收取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次的服务费用,而在成为
自诉人或者被害者的
诉讼代理人的场合,我们的收费为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次;
然而,若涉及到清晰财产权属状况的案件,服务费用应根据我们代理类似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收费标准来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
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申请
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