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遭受工作伤害之后,有权自主申报相关事项。
首当其冲的步骤便是,在受伤地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
行政机关进行
工伤认定。
在认定结果确定无误后,如系
工伤事故,待患者身体状况较为稳定时,有必要进一步向当地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正式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等到专家组得出鉴定结论之后,对于鉴定结果仍存疑虑者,可以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向上一层级的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请重新评审,省级结论将视为最终裁定。
拿到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即可前往办理机构领取应有的
赔偿金。
若员工并未被纳入
工伤保险范畴,则可以向所属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诉求,抑或直接采取法律途径上诉至相应法院,
起诉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