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民事纠纷时,
当事人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提起
诉讼的有效时间为3年,这一时间是从当事人了解或可能了解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时算起。
而在此之后的法定
诉讼时效期间,则自当事者意识到或本应意识到自身权利确已受损以及责任方存在之日起进行计算。
但若涉及其他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需依照相关法条执行。
同时,若是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即使当事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将不予受理。
对于极个别情况下符合特殊条件的,人民法院可经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后依法予以
延期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
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