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对于涉及
盗窃犯罪行为的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与审理周期的考量,可以得出在两个月左右将做出判断裁决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一类案件性质严重,属于
公诉案件的范畴,故而法院在收到相关案件材料并开始处理之后,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于两个月之内进行明确的审判宣告,且最长的延迟不应超过三个月。
针对一些案件较复杂,取证工作难度较大或者追逃难度较大的情况,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授权或许可延长三个月的审理时限,但此类事件的特殊性仍需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批示和允许才能够进一步延长审理周期。
对于人民法院变更
管辖权的案件来说,其审理时限自接到更换
管辖的指令之时开始计算,而对于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之后提交给人民法院的案件,则重新计算
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