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经济补偿之期限不得逾越十二年的上限。
关于
经济补偿金之计算,我们按照
劳动者在现雇佣单位中的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便会以发放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相应款项。
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足一整年的工作时长,则在此基础上将年份数增加一岁,即视作一整年;
反之,若未满足六个月的工作时长,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