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住宅的拆除过程中,女儿无法参与
财产分配,这是因为子女并非
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权力进行分割的主体。
而
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夫妻两人,这是他们作为配偶的权利,这种权益赋予了双方均等的处理权力,因此,子女并无权力对此进行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
拆迁补偿款的数额根据被
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用途以及建筑面积等多种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来确定。
关于具体的实施方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如果采用
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那么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都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
补偿金额及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然后结算
产权调换的差价。
此外,拆建单位还需依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金。
其中,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