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其最终决定因素在于该项欠款到底是否归类为夫妻共同负债。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该笔借款其用途是否涉及到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若确实与家庭生活存在关联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笔欠款便可被定义为夫妻双方共同负责的负债,每一方均需负担还款责任。
反之,如果该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开销,且另一方能够提供相关
证据证明该笔借款实际上仅属于某一方的
个人债务,那么依据现行
法规,此时的欠款并非
共同债务,而应由
信用卡持有人自行承担还债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