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擅自延长
试用期并在其后解雇员工,则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在实际
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有签约方都具有约定试用期的权利;
而在此周期内,试用期期限(最长期限)上限为六个月。
如果在六个月内,求职者未能通过试用审查,用人单位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
劳动合同。
然而,即便试用期已经期满,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所达成的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仍无权以任何理由延长其试用期,违者即可判定为
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