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非婚生子女具有与其婚生子女相同的
权利和义务,享有与之完全的法律地位相等同。
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
姓名权,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的姓氏;
其次是
抚养权,他们可以要求由生身父母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以及接受教育所需的经费;
再次是
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
继承生身父母的财产;
最后,非婚生子女在未成年时期为他人带来伤害时,其生身父母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若非婚生子女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是丧失
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他们对于自己的同胞兄弟姊妹,将享有
监护权或是被
监护权利。
再者,非婚生子女亦须承担
赡养老父母的法定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