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协议的约定,
当事人具有
解除合同的权限。
此种方式主要是指双方在草拟合同时,商定某一方可于遇到特定情况之时,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只要双方约定的条件得到满足,那么持有解除权力的那一方便有权以
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2.若出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即可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