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个人诈骗公私财产金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认定标准,属于
诈骗罪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即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然而,这并非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唯一依据,仅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因素。
在
诈骗金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下,如果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都应当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在诈骗团伙中担任首要分子或者在共同
诈骗犯罪中担任
主犯且
情节严重;
(2)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或者
流窜作案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3)诈骗的对象是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或者导致其他重大损失;
(4)诈骗的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方面的款项和物资,并产生了严重后果;
(5)诈骗的财物被肆意挥霍,无法追回;
(6)利用诈骗所得的财物从事非法活动;
(7)曾经因为诈骗罪受到过
刑事处罚;
(8)导致
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9)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
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
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