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的
赡养义务,是达到18岁方可免除。
然而,倘若子女在16周岁至18周岁期间,他(她)的工作收入成为了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撑者,并且仍可以保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作为父母亲就可以考虑暂时停止支付
抚养费用。
但是,若已满18周岁但仍然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而父母亲有经济能力的话,那么他们依旧需要承担起
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