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致他人
人身损害导致
轻伤这一情形,
责任人需承担以下
赔偿责任:
首先,责任人需向受害者支付其在治疗康复过程中所需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其次,若受害者因此次事故而在某种程度上失去工作收入,责任人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
赔偿;
再次,若受害者因本次事故留下了某些后遗症或残疾状况,责任人则需要附加支付相关的辅助器具费及相应的
残疾赔偿金给受害者;
最后,若有不幸事件发生,受害者在此次事故中死亡,责任人除上述赔偿外,还要另外负担
丧葬费并向
家属支付
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