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指出,货币
拆迁款并非非得按照户主身份进行发放。
其次,我们要明白,拆迁款并不仅仅是赋予户主一人所有的权益。
再者,无论是
征地还是拆迁,都以户为基本单位进行操作,而拆迁款则通常由户主负责领取。
在领取拆迁款之后,户主需在家庭内部进行再次分配。
若家庭内部有关于安置补偿事宜有明文约定,那么只要这一约定未
触犯法律法规中的严格规定,便应予以履行及尊重。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得知,国家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对土地持有者给予公正且合理性高的款项补偿,以确保被征用土地农民现有的生活水准不会降低,同时也能
保证他们在长期发展中所需要的经济支持和稳定保障。
另外,对于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到的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的住宅、地上附属设施以及青苗等等的
赔偿费用,国家都应依法、准确、迅速地支付到位,并且还必须针对被征用土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