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离婚手续并对子女
监护问题做出裁定之后,若子女被判决归属于一方家长,那么另一方则同样具有
法定监护职责。
在法律层面上,父母永远都是其未成年子女的首要
监护人和
责任人,他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来稳妥地行使
监护权力和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并不因为父母选择
离婚而消失或削弱。
尽管离婚可能导致子女转由父亲或母亲直接
抚养,但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因此,若父母决定进行离婚事宜,且子女被判定由一方负责抚养,这只不过意味着了
抚养权的归属,但另一方仍然享有作为监护
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