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
信用卡过期问题的建议如下:
首先,作为信用卡的持有人,倘若您由于失业、患病或者其他突发意外情况而无法按照既定日期进行还款,那么请您务必在到期还款日前与所属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详述自身的财务状况,明确表示这不是故意
拖欠欠款,同时申请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并且减免部分利息费用。
其次,考虑到持卡人的积极态度和先前良好的信用记录,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同意延缓欠款,并且与持卡人共同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包括
逾期期限、利息折扣以及每月的还款额度等等。
因此,只要您能够主动联系银行并经过银行认可的延期还款方案,您将不会被记载为失信行为,但是您必须恪守承诺,履行后续的还款义务。
另外,如果只是偶尔的疏忽导致未能及时还款,那么在发现错过了还款期限之后,您应该尽早偿还欠款,尤其是全额还清所有款项。
在此基础上,您可以拨打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说明这并不是故意拖欠,如果以往的记录较为良好且逾期天数较短,并且在意识到逾期后迅速归还欠款,那么很有可能不会被视为失信行为,不过,您仍需关注银行的账单通知和
催收信息,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