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经过合法且诚实信用基础上签订的借据,皆可被视为具有
法律效力。
在拟定借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详细列明
借款人与出借方的法定全名;
其次,借款金额需明确注明,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形式;
第三,
借款期限需明确规定,包括借款开始日期、截止日期以及具体的借款期限;
第四,还款日期需清晰标注;
第五,
借款利息需明确规定,包括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细节;
第六,借款本金与利息偿还的具体日期以及付款方式也需明确列出;
最后,借款人均需亲自签名盖章、按手印或者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