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权要求获得
经济赔偿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用人单位如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提供有效的
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劳动者将可据此要求补偿。
其次,用人单位未及时且足额发放劳动者应得薪酬的行为也属于补偿申索范围之内。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循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购买
社保费用,同样需要对因此带来的损失做出相应补偿。
此外,倘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
违法违规现象,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亦可对此提起补偿请求。
另外,当用人单位采取
欺诈、威胁或逼迫等手段以及利用他人处于危险状态而使其违背自身意愿签订或修改
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都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要求相应的
赔偿。
接下来,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劳动者也可以根据法律条款要求赔偿。
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受伤方面,如果在规定的
医疗期结束后无法继续执行原来的工作,或无法适应用人公司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最后,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如
劳动合同订立当时的具体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多次协议仍然无法就更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这时劳动者同样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另外,根据《
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如果出现重整情况,劳动者同样有权要求赔偿。
同样,如果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者的该权利将会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