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
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和裁决,相关部门对相关程序作了详细且明确的规定。
具体而言,对于
当事人提交的
管辖权异议申请,当地人
民法院有责任进行严格的审查。
若经查证,该等异议构成事实,法院将依法予以裁定驳回。
但是,倘若相关人员对这一裁定持有异议,他们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采取适当措施。
举例来说,如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结果不满,可以在收到
裁定书后的十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若超出期限仍未提出上诉,那么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
一审裁定便会产生
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